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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顾行业走势:相对产品困境的无奈,随之而来的渠道困境方才是对大部分寿险公司的致命一击。蝉联多年寿险第一大渠道之位的银保的调整让渡,尚未有渠道可以承接银保滑落之后的保费体量。马太效应明显的个险江湖,无论期缴、人力皆老牌险企独尊江湖,大树底下难长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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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保险中介机构应通过自营网络平台销售互联网保险产品,客户投保页面须属于该保险中介机构或保险产品承保公司的自营网络平台。解读:明确互联网保险定义,机构必须持牌新规再次厘清了互联网保险的经营主体,对互联网工具在不同场景下应用导致流程融合的业务,有了明确的适用性规范,业务行为的双重监管加强了管理力度。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小米H股、A股两地同时上市的消息在坊间不胫而走。不过,从3月30日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的相关内容来看,小米H股、A股两地同时上市或已不可能,小米最有可能的上市方式是先H股后以CDR的方式回归A股市场。

此外,保险机构合作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应在显著位置披露合作保险机构信息、在显著位置披露第三方网络平台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信息披露平台的披露信息,并提示保险业务由保险机构提供。同时,第三方网络平台的客户投保界面是否由保险机构所有并承担合规责任,第三方平台是否存在代收保险费和转支付现象、保险机构合作的第三方网络平台是否限制保险机构如实、完整、及时地获取客户相关信息等也是重点整治的方面。

最后以《今日保》举办的“2019数字时代·保险高峰论坛”上一位保险公司掌门人的一句话结束本文:“保险业一定会被打劫,什么时候会被打劫,被谁打劫,以什么方式被打劫?”以下为《《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的说明》全文:关于《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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